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18-05-04 08:34点击: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迅速发展和影响的日益扩大,如何提升传播内容质量,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值得深入探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受访学者表示,这为今后我国破解互联网治理难题、加强网络空间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治理方略。


内容建设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内容建设工作,并对网络信息和网络空间治理等提出新思想、新要求。

当前,我国以海量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网络载体和互联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院长李明德认为,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内容建设取得的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加强,已占据互联网舆论阵地的主导地位,且被网民普遍接受、拥护;“言论的自由市场”逐渐向“交流互动、社会共识”方向转变。第二,党管媒体在新媒体上得到进一步体现,正能量传播成为主要选择,“网络信息鱼龙混杂”的局面日益改变,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正在形成。第三,舆论引导和社会服务并重,“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逐渐变为现实,政务新媒体和主流媒体所办“两微一端”发挥了引领作用。第四,内容融合拓展了传统媒体的报道路径,提升了新媒体的报道深度,新媒体逐渐表现得“庄重”,传统媒体逐渐表现得“活泼”,二者在内容建设上形成互补,在传播效果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和法律的颁布实施,为网络信息内容的规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和管理依据,确保了网络信息内容的健康有序。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这些规范性文件和法律不仅积极回应了广大网民对风清气正网络空间的期待,也为监管部门、行业主体、从业人员落实网络内容建设提出了具体方案,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网络内容建设重要指示的具体落实。

在南京大学新闻与政治研究所所长陈堂发看来,互联网内容建设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辅以陆续出台的数项网络治理规定,使得网络空间的内容表达逐渐呈现有序化,网络内容的安全局面得到更大程度的改善,阶段性成绩喜人。“尤其是近一年来,推行即时通信工具、应用客户端的网络新闻信息登载行政许可制,以及强化网络视听节目、网络直播监管的针对性,使内容表达的违规、违法及犯罪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破解网络空间治理症结

面对丰富多彩的网络信息,网络平台逐渐成为人们获取消息、共享知识的重要平台,人们对网络提供的各种便捷服务的依赖性逐渐增强。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信息世界,破解网络空间治理症结,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至关重要。

孙佑海表示,目前互联网的内容建设尤其在网络内容制作、传播、使用和管理方面临诸多挑战。“例如网络垃圾、价值混乱、历史扭曲、肆意侵权、网络暴力、网络欺诈等现象,仍是困扰互联网管理和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他认为,要正视内容领域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网络内容方面配套法规有待完善、网络安全人才短缺、技术攻关有待解决等管理困境。考虑到网民日常接触网络内容的主体部分以及部分信息可能对网民的思想行为、价值取向以及社会的舆论导向产生的广泛影响,应重点针对互联网上生成和公开呈现的新闻舆论、理论宣传、文化表达、知识表述、政务资讯以及与民生相关的各种服务和消费信息进行治理。“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精神文化产品和良好舆论、信息生态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丰富、繁荣网络精神产品及信息服务,凝神聚力,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孙佑海表示。

谈及网络空间治理难点,陈堂发表示,这主要体现在各类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法律责任主体意识明显弱于市场趋利意识,违法违规被查处的被动惩罚意识替代了责任主体的主动遵纪守法意识。传播淫秽与低俗内容、侵犯个人信息、传播危机与突发事件谣言、著作权意识淡薄、推送虚假商业信息等,依然是目前网络空间治理的难题。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并建立有效的治理途径,以及强化并长期维系网络治理效果是施力的重点方向。

李明德表示,现实中存在的社会主要矛盾必然会转移和反映到网络社会中,而网络上非理性言论又会加深社会矛盾的复杂性,给意识形态持久安全、社会长期稳定带来不确定性,给网络社会治理带来挑战。同时,当“网络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明晰之后,如何缩小网络治理的要求和对网络治理的理解与运用之间存在的偏差;如何保证我国媒介素养差异化较大的网民,在获得自治权利的同时也能够履行自我监督和相互监督的义务,为形成社会共识贡献智慧;如何辨析错误思潮并加以有效引导,仍然是网络治理面临的重要任务。


构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网络空间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李明德表示,要充分认识到互联网既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手段和方法。目前急需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顶层设计,保障互联网社会的秩序化、理性化发展;尽快制定出适合网络社会管理的政策并开发出相关技术手段,从“媒介管理”思维转向“社会治理”思维,以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差异化发展、合作并存共同营造新的舆论格局的现实;在加快网络社会法治化进程的同时提升网络社会治理主体的网络素养;处理好政治话语、学术话语和大众话语的关系,从源头上正本清源,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构建多主体参与的网络综合治理体系需要主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认为,网络空间治理过程涉及多元主体,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立场、知识、信息、资源和能力,有着自己的优势与不足,因此更应强调多元主体对网络空间综合治理的参与和合作,以合作性、互动性更强的方式,形成更为持续、更为稳定的关系,通过不同主体来共享、动员和聚合分散的资源,协调行动,进而实现网络空间治理的目标。

就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构建的有效性而言,陈堂发认为,首先,应该落实“网络治理,人人有(责)利”的民众主动参与思路,建设“网络举报有偿”制度。其次,网络综合治理的对象应当是整个利益链上的每个不当获利的主体,将网络服务商纳入多主体治理的一环。网络运营的多个主体所从事的不法行为是每个环节共同协作的结果,任何环节只要获得不当利益,都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设立网络服务提供者“举报—有限减责”处罚机制,使市场主体的相互监督具备可操作性。

孙佑海认为,政府要负责顶层设计,加强管理;网络企业要承担主体责任,搭建框架;各类媒体要承担主导责任,巩固梁柱;全体网民要各自承担有限责任,添砖加瓦。此外,要在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上做足文章:一是做好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继续加大整合传统管理资源,加强互联网内容建设管理手段、渠道和部门的联动贯通,实现网络内容建设效益的最大化。二是坚持党管媒体原则,统筹做好内容导向管理。三是顺应互联网发展规律,调整管理思路。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重视学习互联网技术、知识,把握互联网规律。激发企业的社会主体责任感,加强企业自律,提升互联网行业管理水平。


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http://news.cssn.cn/zx/bwyc/201804/t20180423_4208555_2.shtml;记者:赵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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