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2025年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已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资格
申报“校招共用”的人才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依托学校引进符合省内企业技术攻关需求的人才。经学校、企业、人才三方协商同意,签订“校招共用”合作协议,每年在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依托学校为校企共建平台专门引进的服务企业创新需求的人才。学校须与省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科研合作协议,已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企业每年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不少于300万元;
(三)学校独立引进的人才。以校企合作科研攻关方式服务企业创新需求,已与省内企业签署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合同或项目协议,各类合同或协议累计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二、人选条件
“校招共用”引进人才除人选资格外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或我省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在企业科研项目攻关过程中应发挥核心或骨干作用。人 选资格符合第一、第二类情形的人才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在陕工作不超过1年(2024年1月1日以后来陕),引进后须全职在陕工作3年以上;第三类情形引进时未全职来陕工作,或者在陕工作不超过3年(2022年1月1 日以后来陕)。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二)在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世界知名大学或全国“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毕业生。
三、支持政策
(一)经费支持。省财政给予依托高校“校招共用”引进人才年度薪酬50%(年度薪酬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单位代缴的社保、住房公积金)、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经费补贴,连续支持3年。对支持期未满离职等不符合继续支持条件的引进人才,省财政将收回相应补贴资金。对于急需紧缺并带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
(二)省级人才计划支持。在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中设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侧重支持“校招共用”引进人才申报,入选后,省财政给予60万元的生活资助经费(视同政府奖金),一次性发放,由人才自主使用;另给予30万元-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用于支持人才自主选题研究(已获得国家海外引才计划相关项目科研经费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才填报《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附件材料;
2.系所和合作企业须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学院(部)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对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针对以上情况出具推荐报告。
3.学院(部)将推荐材料报学校人力资源部。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材料内容包括:学院(部)推荐考察报告、企业推荐报告、申报书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A4版面双面印制,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纸质材料一式六份)。
2.涉密申报材料一般应作脱密处理后报送,不宜脱密处理的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报送。
3.本项目常年接受申报,各系所可随时向学院提交材料,陕西省定期组织评审。
(三)关于特殊情况的说明
1.不得重复申报的情形。已经入选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依托在陕单位已经入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不得申报。
2.放宽情形。在世界知名大学或全国“双一流”高校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已经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的人员(含博士后人员)视同符合人选条件第三款之规定,可以申报本项目。对企业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人才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五、时间安排
申报推荐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今年计划组织两批,
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 日,6月底前评审;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 日,12月底前评审。
六、工作要求
各系所要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认真做好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重点摸排动员符合条件的校企联聘人才、依托校企联合研究院引进或开展合作的人才。为后续推荐省级人才计划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提前做好人选规划和组织动员。第1批申报材料请于5月26日(周一)前提交学院;第2批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周四)前提交学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伟
电话:029-82663886
附件:1.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申报书
2.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汇总表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