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三批准聘制人员考核晋升校级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31 15:07点击:


各系、室、中心:

2026年第三批准聘制人员考核晋升校级答辩将于9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安排

1.答辩时间:202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系统填报:7月31日起,相关人员登录学校主页右侧“教师平台”完成网上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1)。

3.材料提交:9月1日前,申请人完成纸质材料报送与电子材料系统上传。

二、参加人员

1.合同期截止时间在2026年12月31日前的准聘人员,原则上须参加。

2.两年或三年聘期期满的博士后人员,可参加聘期考核并申请续聘(续聘统一通过线上申报)

3.申请提前参加考核晋升的人员,请提前沟通后申报。

三、业绩审核要求

1.各系、室、中心请对照岗位职责和晋升条件,严格审核拟考核人员业绩,参考示例简要填写《个人业绩审核表》(见附件2),并确保与个人业绩申报材料纸质版信息一致

2.横向等项目如需认定为国家级项目,请提供科研院证明;军工项目如需认定为国家级项目,请提供军工处证明;如使用的项目或论文期限与聘期不符,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不重复使用。

3.请审核答辩人员PPT,确保与申报材料业绩一致。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个人材料系统上传

1.系统中未抓取的教学、科研、获奖等业绩,需提供佐证材料的,请按下图格式梳理为单个PDF文件,在系统“其他佐证材料”处上传。

2.现场答辩均为PDF格式,请将PPT转为PDF格式上传。确需保留动画的,请在单位提交材料时明确。PPT在学院提交前均可修改,提交的版本即为教师现场答辩的版本,答辩现场不接受更换PPT

(二)纸质材料报送清单

请按下列份数和顺序准备:

1.《个人业绩审核表》1份(附件2,正反打印):个人签字、单位审核签字盖章。

2.《考核及岗位申报表》2份:单位在人事系统审核时,须完成代表性业绩认定标注;纸质版需同样进行标注。

3.《讲座评议表》1份。

4.《师德鉴定》1份。

5.《专职科研岗位设置与聘任申请表》2份(附件3,拟申报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填写)。

五、其他重要提醒

1.晋升人员和转长聘人员均可同时选择转副研究员,晋升人员如不提交附件3默认不选择转副研究员,转长聘的人员务必提交附件3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校级答辩,请务必提交延期报告(要求详见附件4)。

3.如学校批准延期答辩,合同到期日与新聘期启动的间断期间,将会停发待遇,间断期待遇不补,相应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待工资恢复后补扣,务必请老师知晓(住房公积金的温馨提示见附件5)。

4.建议答辩和对应PPT只讲代表作,讲能体现学术水平的内容,校内的项目不建议写,建议PPT包含一页总结,对照合同要求和晋升条件总结业绩情况。




新闻与新媒体学院

2026年7月30日

附件:1.《教职工准聘考核操作手册》

2.《个人业绩审核表》

3.《专职科研岗位设置与聘任申请表》

4.《延期答辩申请要求》

  5.《关于聘期考核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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